2019年1月5日 星期六

Good Product Manager/Bad Product Manager

https://sriramk.com/memos/Ben_Horowitz_Good_Product_Manager_Bad_Product_Manager.pdf

班‧霍爾維茲(Ben Horowitz,Infer公司的投資人之一)的傑作「好產品經理,壞產品經理」宣言,雖然是他多年前在網景通訊公司(Netscape)寫的,但到今日仍是頗有一番道理。

Summary points:
  • CEO of the product
  • Balance all important factors
  • Clear, written communication with product development
  • Clear goals and advantages
  • Focus on the sales force and customers
  • Other key skills
  • Really good product manager

2017年2月24日 星期五

梅特卡夫法則 - MBA智库百科

梅特卡夫法則 - MBA智库百科: "梅特卡夫定律是一種網路技術發展規律,梅特卡夫定律是3Com公司的創始人,電腦網路先驅羅伯特·梅特卡夫提出的。梅特卡夫(Metcalfe)法則:是指網路價值以用戶數量的平方的速度增長。網路外部性是梅特卡夫法則的本質。

  這個法則告訴我們:如果一個網路中有n個人,那麼網路對於每個人的價值與網路中其他人的數量成正比,這樣網路對於所有人的總價值與n×(n-1)=n2- n成正比。如果一個網路對網路中每個人價值是1元,那麼規模為10倍的網路的總價值等於100元;規模為100倍的網路的總價值就等於10000元。網路規模增長10倍,其價值就增長100倍。

  90 年代以來,互聯網路不僅呈現了這種超乎尋常的指數增長趨勢,而且爆炸性地向經濟和社會各個領域進行廣泛的滲透和擴張。電腦網路的數目越多,它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就越大。換句話說就是,電腦網路的價值等於其結點數目的平方。梅特卡夫法則揭示了互聯網的價值隨著用戶數量的增長而呈算術級數增長或二次方程式的增長的規則。"


寇斯定理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寇斯定理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寇斯定理(英語:Coase theorem),描敍一個經濟體系內部的資源配置與產出,在外部性存在的情形下,其經濟效率所可能受到的影響。這個理論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納德·寇斯在1960年代的論文中提出。喬治·斯蒂格勒在1966年出版的經濟學教科書中,首次將他的見解進行歸納,並稱為寇斯定理。
其核心思想是交易成本。《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詞典》中由羅伯特·D.庫特對「寇斯定理」的解釋。他寫道:「從強調交易成本解釋的角度說,寇斯定理可以描述如下:只要交易成本等於零,法定權利(即產權)的初始配置並不影響效率。」"


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

AIDMA法則 - MBA智库百科

AIDMA法則 - MBA智库百科: "所謂AIDMA法則,是指在消費者從看到廣告,到發生購物行為之間,動態式地引導其心理過程,並將其順序模式化的一種法則。

  其過程是首先消費者,註意到(attention)該廣告,其次感到興趣(in-terest)而閱讀下去,再者產生想買來試一試的欲望(desire)。然後記住 (memory)該廣告的內容最後產生購買行為(action)。這種廣告發生功效而引導消費者產生的心理變化,就稱為AIDMA法則。"


2016年7月31日 星期日

產品負責人不是產品經理的正確定位 (四) | Mr. PM

產品負責人不是產品經理的正確定位 (四) | Mr. PM: "這定義中,可以分辨出產品經理和專案經理的幾個差異點,這些差異點也使得產品經理即使在運用專案管理知識時,會和一般專案管理有所差異。

產品經理是利用一系列的「消費者需求工程」的手法定出產品規格。所以產品經理與專案經理的差異點在於,產品經理需要負責訂立規格的任務,而專案經理較不需要訂立規格,專案經理僅需要接受客戶或上司給的規格即可。
產品經理要比專案經理更在乎與公司整體策略的連結。
產品經理的重點在於滿足消費者需求,故針對一項產品相關的工作,是永無停止之日,就算產品下市,仍會有後續的維修和服務問題。而專案經理,幾乎在專案結束後,就結束了工作。
產品經理對於產品相關的工作永無停止之日,所以產品經理可能會參加好幾個專案,譬如說:「產品開發專案」負責分析消費者需求和訂立規格、「周年慶專案」負責企劃其他產品組合搭售方式…等。這些專案中,產品經理可能也是專案經理,也可能只是成員之一,這可能就要看專案性質而定了。"


產品負責人不是產品經理的正確定位 (一) | Mr. PM

產品負責人不是產品經理的正確定位 (一) | Mr. PM: "產品經理存在之目的

100個顧客會有種需求,業務會想辦法變出種產品滿足客戶需求,卻沒有考慮到種產品的後續維修成本有多龐大。
製造部門不喜歡產品總是這麼多樣化,簡直是在挑戰他調配生產線的能力。
研發單位老是希望做出世界上最棒的東西,每天都想到如何改進現有產品的點子,一直改的結果就是產品上不了生產線大量生產。
要是繼續放任大家各自做各自的,多頭馬車是無法到達目的地的,故需存在著這麼一個人,告訴業務該怎麼取捨,告訴研發人員要是再改規格,下個月上不了生產線,對客戶就會開天窗了。

所以,產品經理存在的目的就是:「能影響各部門通力合作,以利產品能夠在市場上成功」"